資源類型 |
人權報告書 |
資料識別 |
A017-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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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標題 |
世界人權宣言第十八條(思想、良心及宗教自由);世界人權宣言第十九條(意見及表現自由) |
創作者 |
角色 |
文章作者 |
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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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與關鍵字 |
主題 |
思想及信仰自由、表現自由、隱私權、自主決定權 |
關鍵字 |
反對圖書假分級制度聯盟、出版品與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兒少條例、台灣人權促進會、同志、晶晶書庫、性別人權會、高涌誠、李永然、胡幼偉、魏玓、TVBS、衛星廣播電視法 |
內容描述 |
世界人權宣言第十八條提到思想、良心及宗教自由權、第十九條提到意見與表現自由。相關新聞有:反對圖書假分級制度聯盟指出分級是惡法是違反圖書自由、學校要求女學生穿著裙裝,若不著裙裝要由精神科醫生開證明引起社會輿論、檢方常以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以「暗示」為由,無限上綱,台權會促請回歸兒少立法精神。晶晶書庫違反妨害風化被起訴,人權團體抗議此為缺乏理論與根據。髮禁解除。電視台換照風波、TVBS股權爭議引發新聞局以行政擴張損害行政威信也侵犯立法權,此外對於審查不過的電視台消失,創了台灣電視史的先例。 |
出版者 |
前衛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6年12月 |
書名 |
2005年台灣人權報告書 |
頁次 |
頁170-177 |
典藏單位 |
台灣人權促進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