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類型 |
人權報告書 |
資料識別 |
A017-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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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標題 |
世界人權宣言第六條(人作為法律主體之承認); 世界人權宣言第七條(法律上之平等) |
創作者 |
角色 |
文章作者 |
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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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與關鍵字 |
關鍵字 |
林嘉誠、B型肝炎、疾病、疾病防治法、自由時報、人權教育、同志、同性戀、妨害自由罪、劉愛華、龍勘美、侯水盛、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台灣性別人權會、路得之家、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婦女新知、台灣人權促進會、康復之友協會、劉淑玉、王榮璋、愛滋、台灣關愛之家、程振隆、學權會、吳宗憲 |
內容描述 |
世界人權宣言第六條提到人作為法律主體的承認以及世界人權宣言第七條提到法律上之平等。相關的新聞有帶有B肝帶原者,參與基層公務人員警察、消防特考時被取消口試資格。人人有應考權,以體格檢查等對於報考的限制有違基本人權的保障。立委提案刪除對於愛滋者的人權保護條款,遭到許多人權團體批判立委的歧視與開人權倒車。這樣的歧視相關的新聞還有,行政院會討論法務部所擬定的子女從父姓與母姓的的問題。影劇公眾人物歧視回教徒。社區管委會抵制啟智中心、精神障礙者復健中心、關愛之家、愛滋中途之家進駐等。而中學生權利促進會對於政府歧視技職生,希望能在政策上有所改變。 |
出版者 |
前衛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6年12月 |
書名 |
2005年台灣人權報告書 |
頁次 |
頁146-154 |
典藏單位 |
台灣人權促進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