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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類型
人權報告書
資料識別
A016-028
文章標題
世界人權宣言第二十二條(社會保障權利); 世界人權宣言第二十三條(工作權)
創作者
角色
文章作者
名稱
主題與關鍵字
主題
隱私權、生存權、勞動權
關鍵字
娼妓、除罪化
內容描述
國際人權宣言第二十三條提到,人人有權自由選擇工作,不容區別有同工同酬之權利。以此來看台灣現行對於社會秩序維護法中罰娼不罰嫖的規定有其不合理,因此性別除罪化為要推動的目標。此外,國際人權宣言中,人人工作時有權享受公平優裕之報酬,務使其本人及其家屬之生活足以維持人類尊嚴與參與工會之權。優裕的待遇關係著勞動者對於從事事務的工作品質,而保護個人隱私與尊重個人的權益前提下更凸顯保障外籍工作者、患有疾病的人、同志等的個人隱私與工作權的重要性。
出版者
前衛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05年12月
書名
2004台灣人權報告
頁次
頁251-262
典藏單位
台灣人權促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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