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類型 |
人權報告書 |
資料識別 |
A016-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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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標題 |
世界人權宣言第二十條(集會及結社自由);世界人權宣言第二十一條(參政權) |
創作者 |
角色 |
文章作者 |
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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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與關鍵字 |
主題 |
參政權 |
關鍵字 |
集會、結社、公職人員選罷法 |
內容描述 |
國際人權宣言第二十一條提出人人有以平等機會直接參與本國公務之權,而台灣現行的公務人員選罷法規定現役軍人、軍事及警察學校學生或警察、現在在學肄業學生,均不能參與登記為候選人,之後雖修改,但是對於國內學生仍不允許餐與公職選舉,而國外生則不在此限制。 |
出版者 |
前衛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5年12月 |
來源 |
原刊《中國時報》,2004年12月1日,A4:焦點新聞。 |
書名 |
2004台灣人權報告 |
頁次 |
頁250-251 |
典藏單位 |
台灣人權促進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