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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類型
人權報告書
資料識別
A013-041
文章標題
稍有不慎,新聞報導就侵犯了人權
創作者
角色
文章作者
名稱
吳東牧
主題與關鍵字
主題
隱私權
關鍵字
吳東牧、冤獄賠償法、刑事訴訟法、媒體、個人隱私、公共事物
內容描述
新聞篩選與報導方式一但處理不當及可能對於司法機關的偵查秘密權和當事人的名譽權造成衝擊。於〈刑事訴訟法〉有著「偵查不公開」的條文,隱含了兩個立法的目的,其一就是要保護司法警察的偵查秘密,這是屬於公權力。其二是保護當事人的名譽權以及隱私權是屬於私權力。因而記者的報導中,對於報導的技巧與媒體人檢視自我的報導基準有其重要性。
出版者
前衛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02年6月
書名
2001年台灣人權報告
頁次
頁170-182
典藏單位
台灣人權促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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