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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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類型 | 人權雜誌 | |
資料識別 | B098-017 | |
文章標題 | 殊易入人於罪造成冤獄-審理張燦鍙重點轉到王幸男爆炸案 | |
創作者 | 角色 | 文章作者 |
名稱 | 謝長廷 | |
主題與關鍵字 | 主題 | 司法人權 |
關鍵字 | 張燦鍙、王幸男、台灣獨立建國聯盟、自白、軍法審判 | |
內容描述 | ||
內容描述 | 目次:無 內容描述:作者以高院審理之張燦鍙案判決理由,歸納戒嚴時期之侵害人權之判決三點:一、戒除解嚴但司法仍沿用過去軍法審判羅織罪名手法,意義不大;二、王幸男之自白恐為警總指導而成,為不任意自白;三、軍法庭所謂「公開」審判,實然監督力不足,無法令人信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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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 | 台灣人權促進會 | |
出版日期 | 1992年10月20日 | |
來源 | 原刊《自立早報》,1992年5月31日。 | |
書名 | 解析政治判決--法律人會診張燦鍙 | |
頁次 | 頁72 | |
典藏單位 | 台灣人權促進會 | |
原件權利 | 著作權 | 謝長廷 |
財產物權 | 台灣人權促進會 | |
數位檔權利 | 授權狀況 | 文件編號:A0018 |
所有權人 | 政治大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