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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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類型 | 人權雜誌 | |
資料識別 | B014-013 | |
文章標題 | 五二○事件律師團聲明──要求司法屏除一切政治干涉,從嚴認定證據,審慎行使職權 | |
創作者 | 角色 | 文章作者 |
名稱 | 台灣人權促進會五二○事件律師團 | |
主題與關鍵字 | 主題 | 司法人權 |
關鍵字 | 江鵬堅、田再庭、李勝雄、高瑞錚、張政雄、蘇貞昌、郭吉仁、鄭勝助、吳松枝、魏早炳、李文傑、蔡明華、謝長廷、陳水扁、莊國明、廖學興、洪貴叁、詹順發、周弘憲、蘇煥智、林明華、五二○農民事件、農民運動、警察暴力、集遊法、集會結社、司法獨立、刑事訴訟法、非法羈押 | |
內容描述 | ||
內容描述 | 目次:無 內容描述:「台灣人權促進會五二○事件律師團」發表三點聲明表示檢警存有偏頗之心:一、檢察官未告知被告可選任辯護人、二、未有具體事證顯示有逃亡之虞而行羈押、三、剝奪被告到場對質或表意見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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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 | 台灣人權促進會 | |
出版日期 | 1988年8月1日 | |
書名 | 台灣人權雜誌第5期 | |
頁次 | 頁19-20 | |
典藏單位 | 台灣人權促進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