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援個案及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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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類型 | 聲援個案及議題 | |
資料識別 | E025-556 | |
文章標題 | 相關新聞標題:拯救馬曉濱,求助大法官會議--陳長文、李念祖律師認,馬案依懲治盜匪條例判決,有違憲法第7條平等權規定,要求大法官釋憲。 | |
創作者 | 角色 | 文章作者 |
名稱 | 陳杉榮 | |
主題與關鍵字 | 主題 | 生命權、生存權、勞動權 |
關鍵字 | 馬曉濱、唐龍、王士杰案 | |
內容描述 | 6月20日理律法律事務所律師陳長文、李念祖針對馬曉濱案最高法院引用懲治盜匪條例判決被告死刑遞出聲請釋憲書,因該條例規定違反憲法第8條有關「正當法律程序」規定,並侵害人民受憲法第15、23條保障之生存權,更違反憲法第7條平等權規定。聲請書指出,生存權是憲法首要保障之權利,有關限制、剝奪人民生命權的刑事立法,應受憲法第23條的拘束,若以輕率的「刑事政策」剝奪生命權,則無異允許公權力以違背目的的手段追求相反的目的。(1990年6月21日《首都早報》,第5版報導內容) | |
出版者 | 「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權運動檔案及文獻之數位典藏計畫(Ⅱ) | |
出版日期 | 1990年6月21日 | |
書名 | 馬曉濱案 | |
頁次 | 頁1 | |
典藏單位 | 台灣人權促進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