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援個案及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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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類型 | 聲援個案及議題 | |
資料識別 | E025-130 | |
文章標題 | 相關新聞標題:立院民進黨團:死刑不宜濫用--未殺被害人的暴力性財產犯科處以死刑,值得深思 | |
創作者 | 角色 | 文章作者 |
名稱 | 陳盛山 | |
主題與關鍵字 | 主題 | 生命權、生存權、勞動權 |
關鍵字 | 馬曉濱、民進黨立院黨團、死刑 | |
內容描述 | 6月12日民進黨立院黨團為馬曉濱案發表聲明表示,重刑重典不能根本解決社會治安問題,並呼籲有關機關「死刑不宜濫用」。若衡諸馬曉濱於1986年逃出中國來台後,在澎湖西嶼等離島隔離生活,並未受適當的社會教育與職業訓練,致使謀生困難,受人歧視等因素,法院在量刑時未審酌刑法第57、59條之規定,對於此等未殺被害人的暴力性財產犯科處以前所未有的死刑,是否恰當,實令人憂心。(1990年6月13日《首都早報》報導內容) | |
出版者 | 「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權運動檔案及文獻之數位典藏計畫(Ⅱ) | |
出版日期 | 1990年6月13日 | |
書名 | 馬曉濱案 | |
頁次 | 頁1 | |
典藏單位 | 台灣人權促進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