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援個案及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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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類型 | 聲援個案及議題 | |
資料識別 | E022-113 | |
文章標題 | 相關新聞標題:張驥犖案暴露的問題 | |
創作者 | 角色 | 文章作者 |
名稱 | ||
主題與關鍵字 | 主題 | 司法人權 |
關鍵字 | 香商張驥犖案、香港商人 | |
內容描述 | 張驥犖案纏訟多時,檢察官不斷地提起上訴,卻暴露出台灣法律的弊端,在強調民主化、人權的今天,台灣許多法律已經不合時宜,有關當局應該檢討改進。台灣的法律源自於大陸法,香港則是來自於海洋法,兩者的差別張驥犖仍選擇提出證據證明自己的清白。軍情局稱「學生哥」是中共外圍組織,而經過調查並非如此,如採用其證據「有悖經驗法則」;又張驥犖是香港公民,不具中國國籍,檢方指稱張1976年加入共青團,當時中共尚未有國籍法,不能依後幾年中共頒布的法令即認定。張案引起的台灣法律不健全,這是不容忽視的問題,刑事訴訟法中規定檢察官對判決量刑不服者可申請覆判,卻沒有規定次數,導致司法黃牛案件不少,也常見司法人員以權謀私、循私枉法,為社會所詬病,推動憲政改革時也應司法改革。(1900年11月3日《星島日報》報導內容) | |
出版者 | 「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權運動檔案及文獻之數位典藏計畫(Ⅱ) | |
出版日期 | 1900年11月3日 | |
書名 | 港商張驥犖案 | |
頁次 | 頁1 | |
典藏單位 | 台灣人權促進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