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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類型
聲援個案及議題
資料識別
D019-014
文章標題
相關新聞標題:政治團體不應擁有特權
創作者
角色
文章作者
名稱
顧忠華
主題與關鍵字
主題
集會結社自由
關鍵字
台權會人團法案
內容描述
依「人民團體法」成立的社會團體和職業團體,主管機關以「許可制」將人民的結社自由戴上緊箍咒,但對於政治團體和政黨卻採「報備制」,而且一旦成立,似乎無須受到任何監督。婦聯會事件曝光後,行政、立法與司法部門應儘速提出有效對策,適度規範政治團體和政黨、鬆綁社會團體和職業團體,並導入民間非營利組織的自治力量,促成「社會陽光法案」,讓政治與社會資源的分配更符合公平正義。(2003年11月6日《自由時報》第19頁:自由廣場文章)
出版者
「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權運動檔案及文獻之數位典藏計畫(Ⅱ)
出版日期
2003年11月6日
書名
台權會人團法案
頁次
頁1
典藏單位
政治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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